李玉平,安徽省滁州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982年08月六安师范专科学校化学专业毕业后,在省国防科工办江淮机械厂任教;

1985年01月后任安徽省民政厅工会科员、副主任科员,社团管理处主任科员(1987年03月至1987年11月在安徽省委赴霍山县扶贫工作队工作;1989年08月至1992年06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6年02月任安徽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处助理调研员、省军供站副站长兼鸿兴宾馆副总经理(1998年02月任安徽省民政厅民福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

1998年03月后任安徽省军供站代站长、站长兼鸿兴宾馆总经理(1999年07月至2001年07月在安徽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4年12月任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2006年02月至2008年07月在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03月至2009年01月在北京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年04月任安徽省纪委派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2010年08月至2010年12月挂职担任安徽省信访专员);

2015年02月任滁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5年10月任滁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联络办公室(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2016年11月任滁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2017年08月任滁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1] 

2018年01月任滁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届安徽省纪委委员,中共安徽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