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
材化院发[2021]10号
材料与化工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环节运行管理的通知
各教研室、实验室:
为进一步提升实践教学质量,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我院实践教学组织机构、实验室安全责任、实践室运行管理等做规范要求,请予以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材化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实验室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实践教学环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实践教学运行管理工作。
组长:刘文中、谢成根
副组长:常文贵
成员:李林刚、李刚、钟煜、刘宜树、陈新、王小艳
二、实验室安全责任
1、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责任人
依据皖西学院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党委书记和院长对实验室安全负有领导责任,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对实验室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
依据皖西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工作人员对实验室安全负有直接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主任及实验工作人员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学院制定“材料与化工学院坐班人员考勤检查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坐班人员值班考勤,促进实验室安全、高效、有序、规范运行。
3、实践课程负责人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需要,每学期为各类实践课程遴选实践课课程负责人,实行实践课程负责人负责制,按照实验室安全“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学院与每一位实践课程负责人签署安全协议,明确实践课程负责人在实践课开设期间为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三、实验室运行管理
1、实验室安全标识。完善实验室区域标识、实验室危险区域提醒标识、实验室安全守则、大型仪器操作流程等材料设置。
2、实验室门禁管理。实验课程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实验室门禁开放,按“材料与化工学院实验室门禁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开通门禁卡。其他老师或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或在其指导下开展实验工作,实验室课程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
3、师生安全教育。师生只有通过实验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才能允许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每一门实验课程安排2学时的安全教育,由实验课程负责人负责落实,实验课程考试必须体现安全教育内容。
4、师生安全准入。学生进入实验室前,个人物品存放在实验室区域标识外储物柜内,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内吸烟、喝水、吃零食等现象发生,严禁将实验无关物品尤其是茶杯和食品带进实验室。学生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实验人员安全防护标准,所有师生必须穿戴实验服、佩戴口罩,对于特殊实验内容需要眼罩、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师生进入实验室禁止穿化纤类服装和拖鞋,女生要将头发扎起来,禁止穿裙子和高跟鞋直接进入实验室。
5、大型仪器负责人和大型仪器预约管理。学院拟遴选大型仪器负责人,做到一人一台仪器。大型仪器负责人全面负责仪器使用培训、学生实验指导工作。为加大大型仪器使用效率,根据大型仪器负责人时间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开放,接受大型仪器预约。
6、实验室安全督查督办,学院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督查,对相关现象给予通报。
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