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
材化院发[2021]14号
材化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实验教师是实验教学组织者和实施者,为进一步提升实验教学质量,根据皖西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制定实验教师的工作职责。
一、实验准备
1、制定或修订实验教学大纲,指定相关实验课程教学参考书,根据需要编写实验指导书。
2、根据实验大纲认真作好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安排,及时填写实验教学进度表并严格执行。
3、认真备课,详细写出教案和备课笔记,严禁无教案上实验课。
4、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实验准备任务通知单的下达;协助实验员准备所需实验设备和器材;做好预备实验,预见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编制实验学生座位表。
二、实验指导
1、首次实验课必须对学生进行实验室管理规定、实验安全规程、安全防护和急救等安全知识教育。
2、认真指导学生的实验预习和实验预习报告的撰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要安排好相应的方案。不准无实验预习报告的学生进实验室做实验。
3、实验过程中要向学生明确实验原理、目的意义及注意事项,做必要的规范性操作演示,讲清仪器设备的原理和使用方法,耐心细致地指导学生实验,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规范操作。教师在学生实验过程中,如无特殊情况,不能离开实验室。
4、实验教学过程中,实验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纪律,负责维持实验室秩序,严防不安全因素的出现。
5、学生在初次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前,实验教师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学生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急救常识。学生在实验操作时,实验教师要现场指导监督,不得擅自离开。
6、认真做好学生实验结束后的检查,包括实验完成情况、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负责仪器设备的损坏登记和学生值日的安排。
7、严格执行实验课程大纲和实验课教学运行计划,严禁随意调停课,若需要调停课,要办理调停课手续。
三、实验考核
1、认真及时地批改学生实验预习报告和实验报告,实验操作现场打分作为实验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每次实验报告及预习报告按百分制评定成绩并签名。
2、组织安排实验课的考核内容及学生的操作考核分组,结合平时实验、实验理论考核和实验操作考核评定总成绩。实验成绩要及时上报。
四、实验室建设
1、参与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工作。
2、实验教师必须提前一周申报需临时购买的实验用品。在学期结束前须列出下学期所承担实验课所需仪器设备及药品试剂,协助实验员作好下学期需购低值易耗品的申报。
3、实验教师负有实验研究和改革的义务及责任,研究引进一些先进的实验方法和技术,优选实验项目,减少验证型实验,增加综合型、设计型及研究型实验。
4、实验教师应参与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及运行调试,注意维护和保养经常使用的仪器设备。
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