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材化学院党委日常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握好本单位的政治方向。
3、抓好本单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好本单位政治学习。负责召集、召开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抓好本院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自身建设。抓好党支部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5、与院长密切配合,支持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参与讨论决策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按期讨论转正问题。
7、经常深入群众,关心、了解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8、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精神,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工作,主管全院学生工作,指导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
2、根据校党委部署和本院实际情况,拟定每学期学生工作计划,经党委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定期向党委委员会汇报学生工作情况。
3、负责安排、部署和落实校党委组织部、团委、学生处等部门下达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4、抓好学生政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辅导员开展工作,经常向他们了解学生情况,听取辅导员对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定期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组织开展有关教育活动。
6、认真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的政审、奖助学金的评定以及评优评先工作,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违纪处理工作。
7、负责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再教育工作。
8、完成校党委、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掌握党委的组织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委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委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做好党员奖惩的材料准备工作,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或处分的建议。
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掌握他们接受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的具体表现,提出发展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协助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5、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了解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定党委的学习计划,具体负责党委的对外宣传工作。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党委决议,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采取具体、生动、形象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或协助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5、草拟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
6、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
2、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廉洁勤政和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党纪、端正党风的有效措施,维护党的纪律。
3、受理群众对党员检举和控告,具体承办党员违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
4、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5、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经常了解并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组织如实汇报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6、列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并就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参加学校纪委会议,承办有关纪检、监察具体工作。
8、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统战委员岗位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3、经常广泛的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向上级组织反映,尽量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4、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青年委员岗位职责
1、指导共青团和青年、学生社团组织开展活动,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
2、指导团支部加强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督促团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他们热爱本职工作。
3、协助组织委员培养教育团组织推荐的党的发展对象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4、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