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及维权知识,进一步提高学生权益自我维护意识。3月15日,材料与化工学院在校一食堂、二食堂门口,开展了 “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
今年的“3·15”消费者维权日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活动围绕主题井然有序地进行。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和宣传展板,并向学生们发放有关消费者权益日和大学生特色维权的宣传资料。
展板上介绍了当今社会青年大学生应有的正确的消费观念、IOCU的组织概况及其宗旨,并对消费维权途径进行了形象生动的漫画描述。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热情地为同学们讲解了维权知识,让在校大学生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学生消费者的维权方式,认识到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
大学生作为社会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的塑造与培养会直接影响大学生思想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因此,培养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和消费观念十分重要且具有切实意义。
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让同学们更加深入了解了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加深了同学们对自身权益维护方面的了解,对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文/图 材化学院团总支 审核/张皖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