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化学院实验药品领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2-06-18 浏览次数: 22

皖西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


材化院发[202119

材化学院实验药品领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证实验教学、科研活动正常有序进行,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规范实验室药品、试剂和实验耗材的领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材化学院实验药品领用管理办法:

1、严格遵守实验药品、试剂、耗材、危险化学品等出入库管理制度,按照领用发放程序领用,建立出入库账目,定期进行核查登记。

2、实验教学用药品试剂,由实验教师填写“材化学院实验教学药品试剂领用登记表”,实验室主任审核后,由实验教师按实际的需求量领取。

3、学生毕业论文需要的药品、试剂和耗材,填写“材化学院毕业论文药品仪器、低值易耗品领、借单”,指导教师审核后,由指导教师领取,按规定指导学生使用。

4、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严格做到按需领取、随用随领,不得多领。领用管制类化学品时必须按实际用量填写“材化学院实验教学管制类药品试剂领用登记表”,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审后,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实验室专职人员或实验教师办理领用手续。

5、凡实验中学生使用管制类化学品的,必须有实验室专职人员或实验教师负责领用、保管,分发给学生的使用量不得超过当天实验所需量,并做好每次使用情况的记录。

6、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化学品,须标明品名、数量,及时交回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并办理存放登记手续。不准私自保存,不准随意丢弃、倾倒,更不准转送其他部门和个人,严禁师生把危险化学品带出实验室。

7、过期、失效、变质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按规范及时进行分类收集和定点暂存,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定期来校进行回收、转移和销毁,不得随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8、本办法由材料与化工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9、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15月制

附件:材化学院实验教学药品试剂领用登记表

材化学院毕业论文药品仪器、低值易耗品领、借单

材化学院实验教学管制类药品试剂领用登记表

材化学院实验教学药品试剂领用登记表

实验课程名称:学期

日期

实验项目名称

品    名

规格

单位

领用数量

领用人签字

实验室主任签字

















































































材化学院毕业论文药品仪器、低值易耗品领、借单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届别:


论文题目:                 所在实验室:

日期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领用数量

领借日期

领借人

指导教师签字


















































































材化学院实验教学管制类药品试剂领用登记表

实验课程名称:学期

日期

实验项目名称

品    名

规格

单位

领用数量

领用人

实验室主任签字

分管院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