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13131


关于印发《皖西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

通  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现将《皖西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皖西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主要渠道。为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不断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与管理

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进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1、教务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宏观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制订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评估和总结,协调解决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材料汇编工作;

4)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研究与改革,负责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实施工作。

2、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 管理细则和工作计划;

2)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审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选题;

3)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4)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归档,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

5)总结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撰写质量分析报告与工作总结,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选题工作

1、选题应符合各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有利于巩固与发挥本学科专业优势,应能够加强对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应用技术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应体现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

2、选题应从经济、社会以及科研的实际出发,难易、大小适度,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按时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课题要占总课题数的50%以上。

3、选题由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出题,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定后,将选题目录及指导教师向学生公布。科研能力突出的学生也可与有关教师协商后自荐选题,并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选题涉及其它学科专业的,可聘请有关院(部)教师指导。

4、各专业选题目录确定后,学生与指导教师间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选题,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选题确定后,各学院按专业报教务处备案。

5、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较大的选题可安排两至三人共同完成,但每人须独立完成各自的分工。

6、各专业的选题数须多于学生数。同届选题不得重复,不同届选题重复率须控制在30%以内。

7、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与指导教师确定后,一般不得更动。因故确需变更的,应经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鼓励助教和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参与相关辅助性指导工作。

2、指导学生数:为保证指导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总计不得少于5次,每个环节不得少于1次。

3、因选题需要,确需聘请或委托校外人员或本校离退休教师担任指导工作的,应办理有关聘请手续。校外指导人员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4、指导教师职责:

1)按规定拟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帮助学生确定选题,及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指导与审批学生的写作计划与设计方案,把好开题关,推介相关文献资料或实验手段,指导研究与设计方法;

3)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4)在学生答辩前对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进行审查,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5)撰写100字以上的设计(论文)评语,确定初评成绩;

6)根据学院安排参加评阅和答辩工作。

四、学生任务

1、接受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2、认真按进程计划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收集整理相关研究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纸、样品等)、开展实验、实践或调研活动,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和实践记录,按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

3、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接受指导教师或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检查和指导。

4、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并按时送交指导教师评阅;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可后定稿。

5、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6、答辩后负责将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整理好并送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交学院存档。

五、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1、本科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工作,不得拖延。

2、设计(论文)基本要求:概念准确,条理清晰,文字通畅,计算准确,结构严谨,内容科学。并符合相关学科,专业的学术规范。

3、设计(论文)字数:文科(除外语类)8000字左右,理工科及外语、艺术类6000字左右。

4、所有设计(论文)应按规定格式排版、打印和装订,具体要求见《皖西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六、答辩工作

1、各学院在学术委员会基础上成立5—7人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并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组织领导答辩小组开展工作,并在院内外聘任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指导教师不得评阅本人指导的毕业设计或论文)。

2、答辩小组每组由3—5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答辩组长原则上由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学位人员担任。

3、所有设计(论文)均要通过答辩。由教研室组织相关答辩小组开展答辩工作。在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意见与学生现场答辩基础上确定答辩成绩。

答辩成员须在答辩记录表上签名。出现争议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

4、被推荐为优秀、不及格等级的设计(论文)须由学院答辩委员在院内公开进行二次答辩,并由答辩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最终确定终评等级。

5、凡被最终评定为优秀等级的设计(论文),须公示一周。

七、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应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各占40%20%40%,总分在100—90之间为优秀,89—80之间为良好,79—70之间为中等,69—60之间为及格,60以下为不及格;但如果答辩成绩在60分以下则评定为不及格。

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记载采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其中优秀等级应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其中优秀、不及格等级须写出具体理由,其余等级须写出简要评语。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基本标准

1)优秀:观点(结果)正确,内容分析与论证严谨,理论紧扣现实,有独立见解或初步研究成果;

2)良好:观点(结果)基本正确,内容分析与论证较严谨,理论联系实际较紧密,有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中等:观点(结果)较明确,内容分析与论证一般,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不充分,有一定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

4)及格:观点(结果)尚明确,内容分析与论证较一致,理论联系实际不力,有初步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

5)不及格:观点(结果)不明确,内容不充分,分析论证差,理论不能联系实际,缺乏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或与国家规定相悖的。

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评分标准、评阅教师评分标准、答辩评分标准。

4、凡发现毕业设计(论文)有作假行为的,一律按照《皖西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5、优秀等级公示后,应分专业报教务处备案。

八、附则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正文原件、答辩、评分等资料的收集与存档工作,由各学院全面负责。教务处负责检查与抽查归档情况。

2、各学院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可以根据专业特点选择具有专业特色的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如汇报演出、艺术创作等,但学院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奖励工作严格按照《皖西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执行。

4、未尽事宜,参照《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教高〔20039号),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院发〔2003161号文件同时废止。

6、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皖西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格式规范(试行)

附件2:皖西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

2.1理工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

2.2文科类毕业论文(设计)模板

附件3:皖西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附件表格

3.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意见表

3.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意见表

3.5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3.6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记录表

附件4:皖西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表格

4.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列表

4.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

4.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

4.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选题汇总表

4.5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自拟课题申请表

4.6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更申请表

4.7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表

4.8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

4.9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表

以上附件请登陆教务处网站下载。











































































































皖西学院办公室                   2013122日印发

校对:赵江东                               共印30